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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广告的三个底线
作者:黄东升 时间:2007-3-26 字体:[大] [中] [小]
2007年3月15日,对于明星代言广告来说,绝对是一个值得记忆的日子,随着藏秘排油茶广告涉嫌虚假事件的曝光,社会大众对明星代言广告的重新审视成为必然,明星代言广告的可信度也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明星代言广告出现的虚假事件,首先不是明星的错,其实其中包括了两方面的问题,即:一是对广告真实性的限定性认识远远不够;其二是广告制作单位,所精心策划设计的广告,实际上在创意层面上没有给明星一个充分体现其艺术表现的独特视角,而仅仅是倒退到靠明星做简单"求证"式说明,明星应有的情感诉求的光芒,被明星自身也未必熟
明星代言者对代言广告产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与科学判定,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自己的粉丝们负责,还是对自己的形象负责。为此,代言人应回归到对代言产品的广告真实性原则的基本坚守上,至少不应忽略的是以下三个认识底线:
第一,坚守广告的真实性,应首先是坚持广告产品整体上的真实性。(注意不是产品的局部真实。)
第二,广告的真实性同时又表现为广告表现中广告信息选择的准确性。(任何局部信息表达的不真实同样导致整体的不真实。)
第三,广告的真实性还表现为广告信息传达中给受众造成的感受是真实的,不会使广告受众发生误解的。 (导致老百姓误解的广告就是不真实的广告。)
明星代言广告,事实上如钢丝上条芭蕾,一切都在"度"的把握之中。。。。。。
作者地址:太原西羊市街13号 太原广播电视大学 E—mail:hds@tyrtvu.edu.cn 邮编030002 )